金意陶陶瓷,2004年诞生于广东,被誉为“有思想的瓷砖”。为培养勇于创新,善于思考的高素质人才,景德镇陶瓷学院工商学院与广东金意陶陶瓷有限公司联袂携手,于2013年双方签订合作协议,由广东金意陶陶瓷有限公司捐资在我院设立“金意陶”奖学金,为表彰在校期间为学校、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工商学子,特设立特殊贡献奖。为确保评选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现将评选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特殊贡献奖学金类别及金额:
(1)志愿服务类共2名,每人4000元,合计8000元。
(2)实践活动类共 3名,每人4000元,合计12000元。
(3)学生管理类共5名,每人4000元,合计20000元。
二、评选对象:
在景德镇陶瓷学院工商学院修业已满一年以上正式注册的各年级学生。
三、评选条件:
(一)志愿服务类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严谨踏实,成绩较好;
4、热爱公益事业,积极组织、参加校内外各类志愿服务活动,表现突出,为学院做出重要贡献。
(二)实践活动类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严谨踏实,成绩较好;
4、关心集体,团结协作,积极参加校内外各类实践活动并为学院做出重要贡献。
(三)学生管理类奖学金: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国家各项方针政策;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遵纪守法,热爱劳动,勤俭节约;
3、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严谨踏实,成绩较好;
4、担任校、院级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积极认真、能力突出,为学院学生管理工作做出重要贡献。
四、评选推荐的程序及有关要求
1、评选推荐程序:个人申请→专业审核初评、推荐→学院评定。
2、评选材料:参加评选的学生请将申报佐证材料(成果或获奖等)复印后装订成册,不得弄虚作假,否则取消评选资格并进行通报。申请表一式两份,佐证材料一份,A4纸打印。
3、同一时间段只能获得一类。
五、评选时间:
1、11月25日—12月3日,学生本人申请并由班主任推荐;
2、12月4日—12月6日,学院进行评选,评定结果报金意陶有限公司批准后在全院公示。
附件:金意陶特殊贡献奖申请表
工商学院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