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 示
作者: 编辑:管理与经济学院 发布时间:2018-10-17 点击:
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2018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我院认真组织、广泛宣传、严格把关,仔细参照《景德镇陶瓷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学生本人申报,各班级推荐,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决定,现将拟获得2018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贫困生库学生的评定结果进行公示。
对以上学生如有异议,请于10月20日下午5点前将情况反馈至邱其霖老师处,联系电话0798-8460777。
管理与经济学院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