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陶瓷大学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公告


一、复试资格

复试名单

景德镇陶瓷大学经济管理与法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志愿复试名单如下:

序号

考生编号

姓名

专业名称

专业方向

1

104086130181001

张臣妃

艺术经济与管理

二、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请艺术经济与管理的考生提前根据以下类别及要求准备相关审核材料,并于复试前把相关材料发送至邮箱504100879@qq.com

资格审核必备材料如下:(其中材料1、材料2、材料3、材料4是每位考生必须提交,材料4-7请考生具体参照各自类别提交

序号

材料内容

需提供的考生

材料1

《景德镇陶瓷大学2026年研究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考核表》

所有考生

材料2

初试准考证(研招网打印)

所有考生

材料3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页面,注明研招复试资格审查用)

所有考生

材料4

a.《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应届本科毕业生

b.在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提供自考准考证,网上打印的成绩单

材料5

a.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往届本科毕业生

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c.因毕业时间早而不能在线验证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材料6

a.专科毕业证或本科结业证或成人高校应届本科生证明等。

同等学力考生

b.《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材料7

a.“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考生请通过研招网“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管理平台”下载并打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

专项计划考生

b.退役士兵计划考生提供《入伍证书》、《退出现役证》

三、复试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复试方式:现场复试

(二)复试时间:2026年4月2日

(三)复试安排

学科专业

复试内容

复试时间

复试地点

复试流程

1301J1艺术经济与管理

专业能力(微观经济学),综合能力  

202642

9:00开始


面试区:

新厂经管法楼315

候考区:新厂经管法楼313

1、面试程序

1)考生英文自我介绍

2)英语专家提问

3)考生英文问答问题

4)考生中文自我介绍

2、专家提问环节

1)考生抽答与专业相关问题

2)专家对综合素质进行提问

(四)复试内容及形式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学习方式

类型

专业能力

综合能力

1301J1

艺术经济与管理

全日制

学硕

微观经济学(每人1题,随机)

综合素质(随机)

听力及口语(每人1题,随机)


(五)成绩构成

专业能力成绩=专业成绩×100%

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六)录取要求及原则

1.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总成绩*60%/5+专业能力成绩*30%+综合能力成绩*10%

专业能力成绩=专业成绩×100%

综合能力成绩=综合素质成绩×80%+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2.各专业按考生总成绩分别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录取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时,取初试总成绩高者。

3.复试专业成绩、政治成绩、综合素质成绩、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总分均为100分,任何一项无故未参加者,不予录取。

4.专业能力成绩、综合能力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专业课,分数不计入总成绩,低于60分者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6.资格审查(含学历学籍认证)、政审及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7.复试工作结束后,汇总考生初试、复试综合成绩。一志愿、调剂生分别排序,根据实际指标确定拟录取名单。同时,在调剂平台向拟录取的调剂考生发布待录取通知。

8.申报专项计划考生单独排序,同等条件下成绩高者优先。

9.在资格审查、复试等环节中提供虚假信息或在考试过程中舞弊者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录取资格无效。

10.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11. 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12.录取类别

硕士研究生的录取类别按就业方式分为定向就业和非定向就业。

1)定向就业:指考生已有或确定了工作单位,且须由考生工作单位、录取学校、考生本人三方签署定向培养协议。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能录取为定向就业研究生。

2)非定向就业:入学前考生需持调档函将人事档案转到学校或入学报到时提交人事档案。

3)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七)体检

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复试前自行至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于复试当天将体检表提交管理与经济学院。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如有特殊情况考生及时与报考院(系、部、中心)联系。

(八)监督及投诉

1.学校纪委将对全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实施全程监督和督导。

研究生招生考试咨询电话:0798-8489047

研究生招生录取咨询电话:0798-8463033

2.招生院(系、部、中心)联系方式

院系所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经济管理与法学院

张春花

13319372799

122328445@qq.com

3.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其他

1.复试阶段的专业及加试内容的参考书目均已公布在我校招生工作处网站。

2.相关复试通知、工作安排将在我院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登录查询,网址: https://gsxy.jcu.edu.cn/ 。未尽事宜请电话联系   黄老师 ,联系电话:  13979845398 ,联系邮箱:  504100879@ qq.com  

正常上班时间 上午8:30-12:00  下午2:00-5:00

其他未尽事项,复试期间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