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学院关于推荐学校优秀老师、先进工作者候选人的方案
作者:admin 编辑: 发布时间:2015-06-10 点击:
 

一、评选对象

优秀老师评选对象为工商学院专职老师,先进工作者评选对象为工商学院行政人员。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教师

1.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领导人重要讲话精神,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无故缺席学院的政治理论学习。

2.业务能力强,教学效果好,圆满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科研工作任务,授课质量优秀。教学认真,治学严谨,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3.诚实守信,爱岗敬业,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积极参加科学研究,当年科研与教研成果在全院排名前列。

4.服从学院安排,积极支持、参与学院改革发展和学院分工会工作。

5.必须获得当年的教书育人先进个人。

(二)先进工作者

1.政治素质好,思想品德高。能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会议精神和领导人的重要讲话精神,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没有无故缺席学院的政治理论学习。

2.爱岗敬业,按时上下班,服务意识强,坚持以育人为本,勤政廉政、忠于职守、甘于奉献、任劳任怨,在学院管理及服务工作中做出较大成绩。

3.工作认真,积极主动,公道正派,诚实守信,团结同事,乐于助人。

三、名额分配

1.优秀老师、先进工作者原则上近三年不重复评选。

2.优秀老师一年一评,先进工作者两年一评。

四、评选程序

1.各科室(教研室)根据条件推荐不超过一名候选人到分工会。

2.分工会根据各科室(教研室)推荐候选人及分工会提名候选人进行初评。

3.学院根据分工会推荐初步名单通过党总支扩大会确定最终推荐人选。

工商学院分工会

201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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